为做好我县2020年度新建大中型水库新增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新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暂行办法》(发改农经〔2007〕3718号)以及《关于切实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197号)要求,现将我县2020年度大中型水库新增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的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核定登记对象:新建大中型水库新增农村移民。
二、核定登记范围:2020年移民搬迁完成后未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
三、请各有关村和农村移民户应积极配合做好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
四、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应于2021年1月10日完成。
五、人口核定登记成果完成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906-8825655
青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