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现将青河县2021年3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结果和2021年4月份抽查任务进行公告。
附件:1.青河县2021年3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结果公示表
附件:2.青河县2021年4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任务公示表
青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3月23日
附件: 3月双随机检查结果.xlsx
附件: 4月双随机监督检查任务.xlsx